中心管理規則公告:儒學研究中心借書規則公告

儒學研究中心借書規則

儒學研究中心所藏圖書、錄音帶及其他物品可依規則借出。

借出任何物品皆須由本人親自辦理。

借書冊數及期限規定如下:

1.儒學研究中心所藏圖書原則上不外借,有特殊研究者, 得經申請,彈性調整借閱權限。

2.錄音帶之借期為十四天。借期屆滿時,得申請續借一次,續借期間如有人預約,在接獲本館通知後,應於七天內歸還,如未按期歸還,視同逾期處理。

3.逾期不還,得由本館依逾期天數科以罰款,逾期三十天以上仍未歸還者,得暫停其借閱權利。罰款標準由本館公布之。

4.讀者所借物品,如有遺失、損毀嚴重或經三次催還仍不歸還者,視同遺失辦理,得暫停其借閱權利,並依本館資料遺失賠償辦法負責賠償。